民國112年 第1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5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2. (2)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3. (3) 倘非公務機關 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4.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官方答案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8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首次應提供免費拒絕行銷方式,當事人隨時得拒絕接受行銷,機關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選項 4 錯誤在於「取得書面同意後當事人即不得拒絕」,法律賦予當事人隨時撤回同意、拒絕行銷的權利,同意書不得限制當事人行使拒絕權。違反停止利用義務者,依第 48 條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處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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