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35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委託他人檢舉
  2. (2) 匿名
  3.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4.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官方答案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相關規定,檢舉人須以真實姓名檢舉,才能確認身分、聯繫補正及核發獎金,並受保密與保護。匿名檢舉雖可作為調查線索,但因無法確認檢舉人身分,通常不核給獎金;以他人名義或委託他人檢舉,亦不符合實名檢舉之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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