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57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2. (2)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3. (3)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及賠償責任
  4. (4)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3)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及賠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承攬的規定,原事業單位將工作交付承攬時,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在施工場所發生的職業災害,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補償及賠償責任,目的在避免事業單位藉由層層轉包規避責任。因此第3項正確。投保單位只負責保險給付,不等於職災賠償責任主體;承攬廠商雖須自負其責,但原事業單位并不能因此免責,故第2項說法不完整;第4項稱不需負連帶責任,與規定相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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