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47題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 造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 造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 (1) 詐欺罪
- (2) 侵占罪
- (3) 背信罪
- (4) 竊盜罪
官方答案
(3) 背信罪
解析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係指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為違背任務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甲身為公司員工,受託處理公司事務,竟為不法利益或出於不滿無故洩漏營業秘密致公司受損,符合背信罪構成要件。侵占罪需有將持有他人財物易持有為所有之意圖;竊盜罪須以不法方法取得他人動產;詐欺罪須施用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均與洩密行為不符。營業秘密法另有刑事處罰,但就選項所列刑法罪名,應屬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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