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46題

何種權利可以讓與?

題目

何種權利可以讓與?

  1. (1) 重製權
  2. (2) 姓名權
  3. (3) 同一性保持權
  4. (4) 公表權

官方答案

(1) 重製權

解析

依著作權法,著作財產權包含重製權、公開傳輸權、散布權等,性質上屬於可交易之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利用。姓名權屬於民法上的人格權,不得讓與;同一性保持權與公表權則屬著作人格權,依著作權法規定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本題中可讓與者為重製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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