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47題
有下列情形之何者,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題目
有下列情形之何者,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 (1) 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
- (2) 蒐集、處理或利用自然人之性生活、健康檢查、 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之資料
- (3) 蒐集、處理或利用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資料
- (4) 蒐集、處理或利用自然人之護照號碼、特徵、指紋、 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之資料
官方答案
(1) 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且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適用該法,例如一般公共場所的監視錄影或活動側拍。其餘選項所述之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病歷、醫療、基因、指紋、護照號碼、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均屬該法所稱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與利用皆須符合該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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