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69題

持有航空器駕駛員檢定證者,駕駛非屬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之航空器,得從事其 所檢定合格駕駛航空器型別之預防性維護工作。以下哪些工作項目屬這類預防性維修工 作…

題目

持有航空器駕駛員檢定證者,駕駛非屬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之航空器,得從事其 所檢定合格駕駛航空器型別之預防性維護工作。以下哪些工作項目屬這類預防性維修工 作?

  1. (1) 更換起落架減震器之彈性索
  2. (2) 保養起落架之減震支柱,如加油、氣或二者
  3. (3) 拆除、 安裝及修理起落架輪胎
  4. (4) 更換有缺陷之保險絲或開口銷

官方答案

(1) 更換起落架減震器之彈性索、(2) 保養起落架之減震支柱,如加油、氣或二者、(3) 拆除、 安裝及修理起落架輪胎、(4) 更換有缺陷之保險絲或開口銷

解析

依民航法規有關駕駛員從事預防性維護的規定(項目參酌 FAA Part 43 附錄 A),持有檢定證的駕駛員在非屬民用航空運輸業、非屬普通航空業的航空器上,可以從事的預防性維護包括:更換起落架減震器的彈性索、保養起落架減震支柱(加滑油、充氣或兩者並行)、拆除與安裝及修理起落架輪胎、更換有缺陷的保險絲或開口銷等。這些工作都屬於不涉及複雜裝配的簡易維護,因此四項皆屬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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