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1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4.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括:查詢、請求閱覽(選項3)、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選項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選項2)、請求刪除(僅限於本人之資料)。選項1「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僅能請求刪除自身資料,無權處分他人資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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