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30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 (1) 接近在高電壓電線範圍內
- (2) 接觸到常態下帶電體
- (3) 接觸到絕緣破壞之導電體
- (4) 接觸到24 伏特電壓
官方答案
(4) 接觸到24 伏特電壓
解析
人員的電氣性危害主要來自接觸常態下帶電的物體、接觸絕緣破損後帶電的導電體,或接近高電壓電線而發生感電與電弧風險。24伏特屬於低電壓,在一般乾燥環境下人體電阻較高,通常不致造成致命電擊,因此不是典型的電氣危害原因;但在潮濕、皮膚破損或低阻抗情況下仍有感電可能,實務上仍應避免直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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