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10題

申請航空器適航證書,應

題目

申請航空器適航證書,應

  1. (1) 若為租用時,可無須領有登記證書
  2. (2) 先領有登記證書
  3. (3) 若為全新飛機,可直接申請適航證書
  4. (4) 無須領有登記證書

官方答案

(2) 先領有登記證書

解析

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航空器須先完成國籍登記、領有登記證書,證明其所有權與國籍歸屬後,才能申請適航證書;適航證書用來證明該航空器符合適航標準。全新飛機也須遵循相同程序,不得跳過登記直接申請,租用的航空器同樣須先辦妥登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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