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1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2)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 (3)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官方答案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20條也要求原則上僅能在原蒐集目的內利用。學校蒐集應屆畢業生地址,是為了教育行政與聯絡,若將名冊提供補習班招生,就屬於與原目的無正當合理關聯的目的外利用,且未經當事人同意,因此違法。其餘選項如人事管理張貼績優員工姓名、發放敬老金所需名冊、退貨配送地址,都與原目的有直接關聯,尚在必要範圍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