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飛機修護乙級 學科

第55題

民用航空法中定義之「飛航」,係指航空器之

題目

民用航空法中定義之「飛航」,係指航空器之

  1. (1) 起飛航行至降落間之活動
  2. (2) 開車滑行起飛降落至關車間之活動
  3. (3) 起飛、航行、降落及起飛前降落後之滑行
  4. (4) 自客貨登機關機門至飛航後開機門

官方答案

(3) 起飛、航行、降落及起飛前降落後之滑行

解析

民用航空法所稱「飛航」,指航空器之起飛、航行、降落及起飛前降落後之滑行,因此滑行階段也包含在內。選項1只涵蓋起飛至降落之間的空中活動,範圍過窄;選項2以開車、關車為界,與法規定義不符;選項4以客貨艙門開關為界,那屬於旅客上下機的作業界定,並非飛航的定義。判斷時應以條文列舉的四個階段為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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