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56題

航空器之適航證遇何情況時將失其效力?

題目

航空器之適航證遇何情況時將失其效力?

  1. (1) 飛機有重大缺點不適航時
  2. (2) 飛機在地面停留超過 3 天時
  3. (3) 飛機更換供水系統水濾時
  4. (4) 更換該班飛航組員時

官方答案

(1) 飛機有重大缺點不適航時

解析

適航證書代表航空器符合適航標準。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航空器有重大缺點致不適航、未依規定維修或適航條件喪失時,適航證書即失其效力,須停飛並完成檢修、重新簽證後才能恢復飛航。停留地面天數多寡、更換供水系統濾心或更換飛行組員,均與航空器本身的適航狀態無關,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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