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72題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最重可判處

題目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最重可判處

  1. (1) 有期徒刑三年
  2. (2) 無期徒刑
  3. (3) 罰款五十萬元
  4. (4) 死刑

官方答案

(4) 死刑

解析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處死刑。選項1的三年有期徒刑過輕,選項2無期徒刑雖在法定刑範圍內但非最重,選項3罰款五十萬元非本罪法定刑。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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