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72題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最重可判處
題目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最重可判處
- (1) 有期徒刑三年
- (2) 無期徒刑
- (3) 罰款五十萬元
- (4) 死刑
官方答案
(4) 死刑
解析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挾持航空器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處死刑。選項1的三年有期徒刑過輕,選項2無期徒刑雖在法定刑範圍內但非最重,選項3罰款五十萬元非本罪法定刑。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