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55題

航空器之適航證遇何情況時將失其效力?

題目

航空器之適航證遇何情況時將失其效力?

  1. (1) 飛機更換供水系統水濾時
  2. (2) 更換該班飛航組員時
  3. (3) 飛機有重大缺點不適航時
  4. (4) 飛機在地面停留超過3 天時

官方答案

(3) 飛機有重大缺點不適航時

解析

依民用航空法有關適航管理的規定,適航證書用以證明航空器符合適航標準。若航空器出現重大缺點,經判定不適航,即不再具備適航條件,證書失其效力,應停止飛行並完成修理、檢查與放行。更換水濾、更換飛航組員或地面停留3天,均不當然使適航證失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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