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23題
航空器失事致人死傷、或毀損他人財物時,因而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訴訟,應由
題目
航空器失事致人死傷、或毀損他人財物時,因而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訴訟,應由
- (1) 交通部民航局
- (2) 最高法院
- (3) 損害發生地之地方法院
- (4) 大法官會議管轄之
官方答案
(3) 損害發生地之地方法院
解析
航空器失事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屬於民事侵權與賠償事件;依民用航空法的規定,這類訴訟得由損害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以便就近調查證據並進行訴訟。民航局是航空行政監理機關,負責飛航安全查核與失事調查,並不審理民事賠償;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不是第一審管轄法院;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處理憲法爭議與法令統一解釋,不受理一般損害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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