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45題

航空器登記後,應將

題目

航空器登記後,應將

  1. (1) 總載重量及載客數
  2. (2) 中華民國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3. (3) 登記時間及有效期間
  4. (4) 負責人姓名及公司名稱標明於航空器上明顯之處

官方答案

(2) 中華民國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解析

依民用航空法及航空器登記相關規定,航空器完成登記後,應在機身明顯處標明中華民國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以便識別與管制。總載重量、載客數、登記時間、有效期間及負責人姓名等,屬於登記簿或相關證書登載事項,並非機身外部必須標示的內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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