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飛機修護丙級 學科
第65題
航空器發生失事與意外事故調查、原因鑑定之權責單位為
題目
航空器發生失事與意外事故調查、原因鑑定之權責單位為
- (1) 飛安委員會
- (2) 調查局
- (3) 民航局
- (4) 檢察官
官方答案
(1) 飛安委員會
解析
依航空器飛航事故調查法第3條,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為獨立調查機關,專責航空器失事、意外事故之調查與鑑定。選項2調查庫屬內政部單位,選項3民航局為監理機關,選項4檢察官僅介入司法偵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