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30題

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頻傳,青少年集體或個人「凌虐」其他同學。這種行為觸犯了下 列何者?

題目

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頻傳,青少年集體或個人「凌虐」其他同學。這種行為觸犯了下 列何者?

  1. (1) 恐嚇取財罪
  2. (2) 傷害罪
  3. (3) 搶奪罪
  4. (4) 公共危險罪

官方答案

(2) 傷害罪

解析

校園霸凌中,青少年集體或個人對同學施以凌虐,若造成身體或健康受損,就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傷害罪保護的是個人的身體法益,不以有無財物得失為要件。恐嚇取財罪須以恐嚇手段使人交付財物;搶奪罪須趁人不備公然奪取動產;公共危險罪則指放火、妨害交通等危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這些罪名都與單純凌虐同學的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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