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26題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或已領月退休金未屆平均餘命前死亡 者,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請領退休金遺屬之前…
題目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或已領月退休金未屆平均餘命前死亡 者,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請領退休金遺屬之前 三順位為何?
- (1) 父母→祖父母→配偶及子女
- (2) 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
- (3) 父母→配偶 →子女
- (4) 父母→兄姊→配偶及子女
官方答案
(2) 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
解析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請領順序:第一順位配偶及子女、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祖父母、第四順位孫子女、第五順位兄弟姊妹。選項2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符合法條前三順位。選項1、3、4順序錯誤或遺漏配偶子女優先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