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74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通譯迴避之規定,若事件當事人為下列何者應自行迴避?
題目
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通譯迴避之規定,若事件當事人為下列何者應自行迴避?
- (1) 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
- (2) 配偶或前配偶
- (3) 長官或同事
- (4) 通譯本人
官方答案
(1) 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2) 配偶或前配偶、(4) 通譯本人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25條明定,法官迴避的規定於通譯準用;第17條列舉的自行迴避事由,包括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以及一定親等內的血親、姻親。四親等血親、三親等姻親都落在應迴避的親等範圍內;通譯本人若就是事件當事人,更難保持中立,當然應自行迴避。長官或同事僅屬職務關係,不在法定列舉事由中,不能作為自行迴避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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