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1題
當聾人在法庭上怒氣沖沖指責法官不公時,手語翻譯員應該
題目
當聾人在法庭上怒氣沖沖指責法官不公時,手語翻譯員應該
- (1) 提醒法官或有不公之處,才使聾人如此生氣
- (2) 告訴聾人這樣可能會引起法官怒氣,對他更不利
- (3) 委婉告知法官,聾人只是情緒發洩, 請法官不要在意
- (4) 忠實翻譯傳達,由聾人自負其言論責任
官方答案
(4) 忠實翻譯傳達,由聾人自負其言論責任
解析
手語翻譯員倫理守則核心原則為「忠實翻譯、中立不介入」,法庭上聾人指責法官屬當事人陳述,翻譯員須完整傳達語意語氣,由當事人自負法律責任;不得勸阻、解釋、評論或代為判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