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11題
聾人在警察局製作筆錄時發現手語翻譯員專業能力不足以忠實進行翻譯,聾人可採取何種措施?
題目
聾人在警察局製作筆錄時發現手語翻譯員專業能力不足以忠實進行翻譯,聾人可採取何種措施?
- (1) 與手語翻譯員理論
- (2) 已派案後即無權更換
- (3) 請警察向手語翻譯服務窗口反映並更換手語翻譯員
- (4) 勉為其難接受
官方答案
(3) 請警察向手語翻譯服務窗口反映並更換手語翻譯員
解析
手語翻譯服務的目的在保障聾人的溝通與程序權益;若翻譯員能力不足以忠實傳達,勉強使用反而可能使筆錄內容失真。實務上聾人可向警方表明疑慮,請警察機關聯繫地方政府設置的手語翻譯服務窗口或派案單位反映,並更換翻譯員。派案後並非不得更換,當場理論也無助於解決問題,因此選項3才是適切作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