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64題
聾人於網路上指名道姓對某位網友說髒話,或未經本人同意,張貼其照片並加上不雅文字散播於 網路上,供多人閱看,這種行為觸犯何罪?
題目
聾人於網路上指名道姓對某位網友說髒話,或未經本人同意,張貼其照片並加上不雅文字散播於 網路上,供多人閱看,這種行為觸犯何罪?
- (1) 加重誹謗罪
- (2) 偽造文書罪
- (3) 妨害名譽罪
- (4) 傷害罪
官方答案
(1) 加重誹謗罪、(3) 妨害名譽罪
解析
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謾罵,屬於《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未經同意張貼他人照片並加上不雅文字散布,供多人閱覽,則是以散布文字、圖畫的方式指摘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之事,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兩者都編列於妨害名譽罪章,故選加重誹謗罪與妨害名譽罪。偽造文書罪須有製作不實文書的行為,傷害罪須造成身體或健康實際受損,本題均不具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