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77題
去法院翻譯,發現案主是自己所熟識的聾人時,手語翻譯員應該
題目
去法院翻譯,發現案主是自己所熟識的聾人時,手語翻譯員應該
- (1) 假裝不認識
- (2) 雖熟識但無任何利害關係,不需告知也無須迴避
- (3) 倘若認為自己無法保持中立,則應主動迴避
- (4) 法官問起時,老實告知與聾人相熟,由法官決定是否更換手語翻譯員
官方答案
(3) 倘若認為自己無法保持中立,則應主動迴避、(4) 法官問起時,老實告知與聾人相熟,由法官決定是否更換手語翻譯員
解析
手語翻譯員在法庭上負有誠實義務與中立義務。與案主熟識本身未必構成法定迴避事由,但若自認難以維持中立,就應主動向指派單位說明並迴避;法官問起關係時,也應據實告知,由法官裁量是否更換,不能隱瞞。選項1「假裝不認識」違反誠實;選項2認為熟識而無利害關係就不必告知、不必迴避,忽略了中立可能受影響的風險,兩者都不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