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52題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題目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1. (1) 1 天
  2. (2) 3 天
  3. (3) 5 天
  4. (4) 7 天 ,薪資照給

官方答案

(4) 7 天 ,薪資照給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7 日,薪資照給。」此為保障孕婦產前檢查權益之強制規定,天數固定為 7 天(非 1、3、5 天),薪資部分雇主不得扣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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