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52題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題目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 (1) 1 天
- (2) 3 天
- (3) 5 天
- (4) 7 天 ,薪資照給
官方答案
(4) 7 天 ,薪資照給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受僱者於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7 日,薪資照給。」此為保障孕婦產前檢查權益之強制規定,天數固定為 7 天(非 1、3、5 天),薪資部分雇主不得扣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