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據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下列何者才屬生效?
題目
依據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下列何者才屬生效?
- (1)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
- (2) 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 (3) 宴客
- (4) 公開儀式
官方答案
(1)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2) 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解析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因此「二人以上證人簽名」與「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均為法定生效要件,缺一不可。我國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改採登記婚,公開儀式與宴客已不再是結婚的成立要件,僅具禮俗與社交意義,不能取代書面、證人及登記。選項3、4因此不屬生效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