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62題

依據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下列何者才屬生效?

題目

依據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下列何者才屬生效?

  1. (1)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
  2. (2) 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3. (3) 宴客
  4. (4) 公開儀式

官方答案

(1) 兩個以上證人之簽名、(2) 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解析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因此「二人以上證人簽名」與「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均為法定生效要件,缺一不可。我國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改採登記婚,公開儀式與宴客已不再是結婚的成立要件,僅具禮俗與社交意義,不能取代書面、證人及登記。選項3、4因此不屬生效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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