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丙級 學科

第61題

依教育部「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

題目

依教育部「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

  1. (1) 教材教法
  2. (2) 教育概論
  3. (3) 教學大綱
  4. (4) 教學方法及評量方式,應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公開及推廣使用

官方答案

(1) 教材教法

解析

特殊教育法第 12 條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教學方法及評量方式,應進行相關研究並公開推廣。選項 1「教材教法」為法條原文用語;選項 3「教學大綱」屬課程綱要範疇;選項 2、4 非法條列舉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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