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丙級 學科

第6題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 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下列何者參與?

題目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 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下列何者參與?

  1. (1) 身心障礙學生之朋友
  2. (2) 身心障礙學生之兄弟姐妹
  3. (3) 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4. (4) 身心障礙學生之親戚

官方答案

(3) 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解析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為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朋友、兄弟姊妹或親戚雖可能關心學生,但不是法定應邀請的對象;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才具有教養與決定權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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