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68題

當案主與家屬發生爭吵時,照顧服務員應如何處理?

題目

當案主與家屬發生爭吵時,照顧服務員應如何處理?

  1. (1) 介入爭執,扮演仲裁者
  2. (2) 袖手旁觀
  3. (3) 站在案主這邊,為案主說話
  4. (4) 抒解雙方情緒,避免衝突惡化,但不介入爭執

官方答案

(4) 抒解雙方情緒,避免衝突惡化,但不介入爭執

解析

照顧服務員的角色是協助者而非仲裁者,不應介入案主與家屬爭執的是非判斷,也不宜選邊站(3),袖手旁觀(2)同樣不當。適當作法是保持中立,運用溝通技巧抒解雙方情緒,避免衝突升高惡化,必要時請個案管理者或相關人員協處,但不介入爭執內容本身。此為專業界線與情緒支持之原則,目的在維護照顧關係穩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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