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27題

下列何者不是職業傷害之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職業傷害之原因?

  1. (1) 工作量過多
  2. (2) 照明度不足
  3. (3) 工作姿勢與方式不正確
  4. (4) 遵循工作標準做事

官方答案

(4) 遵循工作標準做事

解析

職業傷害主因:工作量過大導致過勞、照明不足造成視覺疲勞誤判、工作姿勢/方式不正確引發肌骨症候群。「遵循工作標準做事」屬安全作業規範,可預防職業傷害,非原因。此題考核職業安全衛生基本觀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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