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54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1. (1)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2. (2) 可作為農業肥料
  3.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4. (4) 可作為建築土方

官方答案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及《污水下水道法》相關規定,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屬事業廢棄物,應妥善清理處理,不得任意堆置、棄置或排放。選項 1、2、4 均未符合法規要求之合法處理途徑。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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