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66題
照顧服務員幫案主作關節運動,不慎造成案主骨折時,照顧服務員應負何種責任?
題目
照顧服務員幫案主作關節運動,不慎造成案主骨折時,照顧服務員應負何種責任?
- (1) 只需負擔醫療費用
- (2) 蓄意傷害的刑責
- (3) 不需負任何責任
- (4) 過失傷害的刑責
官方答案
(4) 過失傷害的刑責
解析
關節運動屬於照顧服務員執行的照護措施,操作前應評估案主的骨質、關節狀況與疼痛反應,並以緩慢、可承受的範圍進行。若因未盡注意義務、施力不當而造成骨折,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罪,並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但因不是蓄意行為,不會成立故意傷害的刑責。只負擔醫療費用或主張完全免責,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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