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35題

當案主因財物遺失懷疑照顧服務員偷竊時,服務員應如何處理?

題目

當案主因財物遺失懷疑照顧服務員偷竊時,服務員應如何處理?

  1. (1) 禮貌但堅定向案主表達清白, 並尋找失物可能放置地點
  2. (2) 立即向機構督導請辭,表達抗議
  3. (3) 在案主面前向天發誓,表示自身清白
  4. (4) 大聲駁斥案主,表達抗議

官方答案

(1) 禮貌但堅定向案主表達清白, 並尋找失物可能放置地點

解析

案主因財物遺失而懷疑照顧服務員時,服務員應保持冷靜,以禮貌但堅定的態度說明自身清白,同時協助案主回想最後使用或放置物品的地點,一起尋找失物,必要時請督導或家屬協助處理。立即請辭、在案主面前發誓或大聲駁斥,都無助於釐清事實,反而可能激化衝突、破壞信任與後續照顧關係。維持專業界線與尊重,是處理此類誤會的基本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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