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48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官方答案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經常遲到早退須依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者才可能終止;受徒刑宣告而諭知緩刑者不得依該條終止;曠工須繼續3日或1個月內累計達6日,累計3日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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