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5題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題目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 (1) 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 (2) 妨礙區域計畫者
- (3) 危害公共安全者
- (4)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官方答案
(4)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解析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築物施工中如發現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妨礙區域計畫、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等情形,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起造人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立法目的在維護都市計畫、公共安全與公共利益,「妨礙消費者權益」並非該條所列事由,屬消費者保護法制層面,故非本題所列之停工或拆除情形,答案為選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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