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5題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題目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1. (1) 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2. (2) 妨礙區域計畫者
  3. (3) 危害公共安全者
  4. (4)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官方答案

(4)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解析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築物施工中如發現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妨礙區域計畫、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等情形,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起造人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立法目的在維護都市計畫、公共安全與公共利益,「妨礙消費者權益」並非該條所列事由,屬消費者保護法制層面,故非本題所列之停工或拆除情形,答案為選項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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