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29題
建築物地下室開挖多少公尺以上之工程應設置工地主任?
題目
建築物地下室開挖多少公尺以上之工程應設置工地主任?
- (1) 8 公尺
- (2) 16 公尺
- (3) 10 公尺
- (4) 12 公尺
官方答案
(3) 10 公尺
解析
依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的工程達一定金額以上,或建築物地下室開挖達一定深度者,應在工地設置工地主任,負責施工管理、工地統籌與安全衛生督導。實務與相關規定的門檻是地下室開挖10公尺以上。8公尺、12公尺、16公尺都不是規定的門檻;尤其若誤記為16公尺,遇到開挖10至15公尺的工程,就會漏未設置工地主任,形成管理與安全上的缺口。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