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門市服務乙級 學科

第26題

下列何者不是「商品損失」所公認的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商品損失」所公認的原因

  1. (1) 先進先出
  2. (2) 員工偷竊
  3. (3) 商品變價作業不當
  4. (4) 移轉手續錯誤

官方答案

(1) 先進先出

解析

商品損失(耗損)公認成因包含員工偷竊、顧客偷竊、變價作業不當致價格錯誤,以及移轉(調撥)手續錯誤造成帳實不符。先進先出(FIFO)指早期進貨優先販售的庫存管理原則,目的在防止商品過期與呆滯,屬降低損失的良善作業方法,而非造成損失的原因,故選項1為非,答案為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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