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1梯次 門市服務丙級 學科
第30題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題目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 (1) 可大肆宣傳
- (2) 應保守機密
- (3) 拷貝機密自行創業
- (4) 販售機密予同業
官方答案
(2) 應保守機密
解析
依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及勞動契約誠信原則,員工離職後對前公司營業秘密(客戶資料、配方、經營策略等)仍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任意揭露、使用或兜售。選項1大肆宣傳、選項3拷貝創業、選項4販售機密均構成侵害營業秘密罪,唯選項2應保守機密符合法律規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