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1梯次 門市服務丙級 學科

第30題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題目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1. (1) 可大肆宣傳
  2. (2) 應保守機密
  3. (3) 拷貝機密自行創業
  4. (4) 販售機密予同業

官方答案

(2) 應保守機密

解析

依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及勞動契約誠信原則,員工離職後對前公司營業秘密(客戶資料、配方、經營策略等)仍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任意揭露、使用或兜售。選項1大肆宣傳、選項3拷貝創業、選項4販售機密均構成侵害營業秘密罪,唯選項2應保守機密符合法律規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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