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門市服務丙級 學科
第43題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題目
離職後對前公司機密事務
- (1) 應保守機密
- (2) 可大肆宣傳
- (3) 拷貝機密自行創業
- (4) 販售機密予同業
官方答案
(1) 應保守機密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2條及勞動基準法誠實信用原則,員工離職後仍負有保守前公司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之義務,不得洩露、竊取或供他人使用。選項2、3、4均構成侵害營業秘密或背信行為,恐負民刑事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