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門市服務丙級 學科
第41題
下列何者不是異業合作的案例?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異業合作的案例?
- (1) 天仁茗茶在中秋節推出茶月餅,月餅搭配茶葉禮盒
- (2) 全家便利商店與使用悠遊卡紅利點數兌換商品
- (3) 統一企業將捷盟行銷與7-ELEVEN、家樂福物流作整合
- (4) 聯邦信用卡在中油加油每公升省2 元
官方答案
(3) 統一企業將捷盟行銷與7-ELEVEN、家樂福物流作整合
解析
異業合作指不同產業間合作,如天仁茗茶(茶業)與餅業合作推茶月餅(1)、全家(通路)與悠遊卡(票證)點數兌換(2)、聯邦信用卡(金融)與中油(能源)加油優惠(4)皆屬異業合作;統一企業整合捷盟、7-ELEVEN、家樂福物流屬同一集團內部資源整合,非異業合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