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模具-塑膠射出模具乙級 學科
第37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1)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 (2)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臉書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 (3)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 (4)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官方答案
(4)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蒐集、利用個資,屬該法排除適用的情形,例如抄寫電話簿、在臉書分享照片、為維護自身或居家權益而公布監視器畫面等;但企業與客戶往來所建立的客戶資料庫,屬經營活動中的個資蒐集利用,須受個資法規範,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