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19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2.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 (4) 查詢或請求閱覽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範「當事人」就其「本人」資料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重點在於僅能針對「自己」的資料行使權利。選項 1「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係對他人資料主張權利,非本法所賦予,故為非屬之項目。選項 2、3、4 均為第 3 條明文權利。因此答案為 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