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32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 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 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 (1) 自願進行
-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3) 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 (4) 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官方答案
(2)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判定開發行為須進行二階環評的方式有三:(1)中央主管機關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選項3);(2)開發單位自願進行(選項1);(3)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選項4)。有民眾或團體抗爭(選項2)雖可能引發社會關注,但非法定判定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