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1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 小時,至少應有多少分鐘之休息?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 小時,至少應有多少分鐘之休息?

  1. (1) 15 分鐘
  2. (2) 30 分鐘
  3. (3) 45 分鐘
  4. (4) 60 分鐘

官方答案

(2) 30 分鐘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此為法定最低休息標準,旨在避免勞工連續作業過勞,保障身心健康與安全;休息時間不算入工作時間。雇主排班每滿4小時連續工作即應給予至少30分鐘休息。選項1之15、選項3之45、選項4之60分鐘均非該條所定最低標準,故正確為30分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