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5題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臺工作期限,下列何者不正確?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臺工作期限,下列何者不正確?

  1. (1) 外籍看護工在臺工作,一次聘僱許可( 含展延聘僱許可) 期間最長為3 年
  2. (2) 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在臺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 年,期滿有聘僱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1 次,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1 年
  3. (3) 重大公共工程外籍營造業勞工在臺工作一次聘僱許可( 含展延及再展延聘僱許可) 期間最長為3 年6 個月
  4. (4) 外籍製造業勞工在臺工作期限,累計最長為9 年

官方答案

(2) 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在臺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3 年,期滿有聘僱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1 次,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1 年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11款工作(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屬第4款),聘僱許可期間最長3年,期滿有繼續聘僱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3年,法條並未限制只能展延1次、展延期間亦非僅1年;只要仍符合聘僱資格,即可持續申請展延。故選項2的敘述不正確。至於藍領外國人(第8款至第10款),其聘僱許可同樣為3年一期並得展延,另受累計工作期間上限之規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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