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5題

假設國立臺灣大學員工總人數為1 , 000 人,請問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 條規定,應進 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多少人?

題目

假設國立臺灣大學員工總人數為1 , 000 人,請問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 條規定,應進 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多少人?

  1. (1) 30 人
  2. (2) 20 人
  3. (3) 10 人
  4. (4) 1 人

官方答案

(1) 30 人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3%。國立臺灣大學屬公立學校,1,000人×3%=30人,故至少應進用30人。20人相當於2%、10人相當於1%,均低於公立學校3%的法定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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