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4題
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第27 條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者,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30 萬 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
題目
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第27 條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者,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30 萬 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 改善者,應如何處罰?
- (1) 警告
- (2) 停工
- (3) 加倍處罰
- (4) 按次處罰
官方答案
(4) 按次處罰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2款,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第27條限期給付工資命令者,處2萬至3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名稱、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選項3「加倍處罰」非本法用語,選項1、2非此條規定之處罰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