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1題
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如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 限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其最長期間為多久?
題目
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如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 限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其最長期間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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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 年
官方答案
(4) 1 年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3 項規定,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如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限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其有效期間最長為 1 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