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題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其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10 人之事業單位,其 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至少達多少比例以上,亦得為勞方當事人?

題目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其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10 人之事業單位,其 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至少達多少比例以上,亦得為勞方當事人?

  1. (1) 3 分之1
  2. (2) 3 分之2
  3. (3) 4 分之3
  4. (4) 全部

官方答案

(2) 3 分之2

解析

依《集體協商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 10 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至少達 3 分之 2 以上,亦得為勞方當事人。此為保障小型事業單位勞工團體協商權益的特別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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